岷县检法两长同堂办案 公开审理涉恶案件
每日甘肃网5月1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5月15日,由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马某甲、赵某等人涉恶一案在岷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后振国出庭支持公诉,人民法院院长夏鱼娟担任审判长。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一百余人参加旁听。
被告人马某、马某甲、赵某等人以家族为纽带长期盘踞于岷县锁龙乡严家村三沟至漳县东泉乡直沟一带,形成恶势力,以租地种植中药材、放牧为由,实则通过浸泡尾矿、涳渣的手段非法侵采矿产资源,污染当地水源,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且在国家机关清理整治矿山秩序过程中,以马某、马某甲为首的家族成员,多次聚众辱骂、威胁、恐吓、围攻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并抢夺执法民警配枪,公然暴力对抗执法行动,致多名执法人员受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5月5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马某以妨害公务罪、抢夺枪支罪,马某甲、赵某以妨害公务罪,起诉至岷县人民法院。本案审查起诉中,岷县人民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后振国为主任检察官的专案组进行办理。为了及时高效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专案组成员加班加点,加快办案进度,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仅用十天时间就将该案起诉至岷县人民法院。
庭审中,面对确凿充分的证据和铁一般的事实,被告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该案将择日宣判。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牛小亚 通讯员邢碧璇
相关新闻
- 2019年05月13日漳县首例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公开审理
- 2019年05月10日快立快审快判 兰州法院公开审理四起涉恶案件
- 2019年05月09日实行“快立快审快判” 兰州市公开审理四起涉恶案件
- 2019年04月26日【图片新闻】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在城关法院公开审理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