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定西  >  陇西县

陇山司法所通过诉前确认固化人民调解成果

 2019/01/04/ 21:52 来源:定西日报

  通渭讯 (通讯员韩振龙)近日,通渭县司法局陇山司法所对2018年12月份调处的两起相对复杂的涉及邻里纠纷和劳务纠纷的案件,经案件双方当事人委托,进行了诉前确认。有效地解决了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问题,固化了人民调解成果。

  当事人路某与杨某在年初签订危房改造建房协议。按照协议内容,工程造价为41000元,路某应自筹19000元,国家补贴款项22000元在拨付后付给杨某,竣工后,路某已经付杨某10000元。11月27日当事人杨某得知国家危改补贴资金拨付到路某账户后索要时发生争议。司法所以“调解跟着矛盾走”的工作方针,快速反应,在陇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回归到理性维权的思路,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当事人程某与南某系埂上埂下邻居关系,双方关系一直和谐,但程某在3月修房过程中动用机械施工,加之雨水过多,导致门前坍陷,同时导致其埂下南某的主房后背被填埋达20立方,后背渗水。村级多次调解无果,陇山司法所针对两家人力不足,南某主房后背太窄无法取土和侵权责任等存在的客观事实,敦促两家和解,同时借村级公益人员力量,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据悉,陇山司法所在2018年诉前确认案件已达到调解量的40%。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